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101年11月曾頒布「警察機關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若發生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員警可24小時直接受理民眾報案,並通知動保主管機關會同偵查、蒐證辦理,並透過司法警察在微物鑑識及採證技巧的專業能力及適法性,追出施虐人,查證如屬實,最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項作業程序已列入警政署員警常年訓練學科講習必訓課程,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已於去(102)年6月17日起,派員至臺中市各警察分局辦理動物保護法訓練課程37場次。
其次,為提升流浪犬貓醫療照護品質、絕育率與認養率,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也做了許多努力,包括一、中途寄養家庭計畫。二、偏鄉流浪犬絕育計畫。三、TNTA計畫(施予犬隻社會化及基本指令訓練後再開放認養)。四、動物之家認養。五、自7月份起,每周日下午於草悟道舉辦假日流浪犬貓認養活動。
市府多年來與民間團體或個人積極合作,透過上述措施,提供適當的行政資源推廣流浪動物福利及解決流浪動物問題,未來仍將繼續與社會民力資源結合推動動物保護各項工作,以建構臺中市為全國最友善動物的城市。(7/25*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陸先生
聯絡電話:04-2386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