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動物保護防疫處說明如有動物受虐將依法追出施虐人並懲處

近來部分民眾透過社群網站籲請臺中市政府成立「專責動物保護警察」,臺中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表示,市府在動保業務上不遺餘力,有關成立動物保護警察的建議,因為目前沒有法源,警察體系的改變也非單一地方政府可以決定,不過如有動物受虐,市府將依「警察機關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追出施虐人,並予以懲處。
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101年11月曾頒布「警察機關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若發生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員警可24小時直接受理民眾報案,並通知動保主管機關會同偵查、蒐證辦理,並透過司法警察在微物鑑識及採證技巧的專業能力及適法性,追出施虐人,查證如屬實,最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項作業程序已列入警政署員警常年訓練學科講習必訓課程,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已於去(102)年6月17日起,派員至臺中市各警察分局辦理動物保護法訓練課程37場次。
其次,為提升流浪犬貓醫療照護品質、絕育率與認養率,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也做了許多努力,包括一、中途寄養家庭計畫。二、偏鄉流浪犬絕育計畫。三、TNTA計畫(施予犬隻社會化及基本指令訓練後再開放認養)。四、動物之家認養。五、自7月份起,每周日下午於草悟道舉辦假日流浪犬貓認養活動。
市府多年來與民間團體或個人積極合作,透過上述措施,提供適當的行政資源推廣流浪動物福利及解決流浪動物問題,未來仍將繼續與社會民力資源結合推動動物保護各項工作,以建構臺中市為全國最友善動物的城市。(7/25*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陸先生

聯絡電話:04-23869420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發布日期: 2014-07-25
  • 點閱次數: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