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費者新居落成,需要購買傢俱,看到報紙廣告刊登公會主辦、百家廠商聯展的傢俱展,心想有多家廠商共同參展,可以比較各家產品,就前往選購;日後發生消費糾紛時,才發現該展覽場所是由特定業者租用,且業者無法具體說明主辦公會的名稱,並經常性刊登報紙宣傳傢俱展,所稱百家廠商聯展,恐怕僅是特定廠商的賣場。
市府消保官表示,業者在販售時提出超低折扣出清進行促銷,事實上所印製的定價皆高於市場價格,涉嫌提高價格再打折,消費者除了無法達到貨比三家不吃虧的效果,還誤以為撿到便宜,業者的行銷行為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市政已函請公平會進行調查。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負責任的展覽主辦單位會在廣告上註明自己單位名稱,除對於參展的廠商會盡一定程度的篩選責任,也會注意展場的消防及建管等環境安全,對消費者權益較有保障。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可在上班時間以市話或手機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市府消保服務同仁會竭誠為大家服務。(7/29*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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