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農業局表示,臺中市龍眼60﹪供鮮果銷售,餘40﹪則烘乾製成帶殼龍眼乾或龍眼肉銷售,並積極輔導農會用鮮果加工製成龍眼乾進行國內外行銷。
農業局也輔導太平、大里區及霧峰區農會收購龍眼乾,計畫收購數量為90公噸,預計銷售至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等地區,希望藉由這些措施有效穩定龍眼市場交易價格,保障農民收益。
市府農業局指出,臺中市龍眼主要產區以霧峰區、太平區、大里區及北屯區為主,種植面積2,191公頃,新鮮龍眼烘焙成龍眼乾後,香氣濃郁,為傳統滋補食品,可供沖泡飲料或烘焙成桂圓蛋糕、麵包等,冬季食用後可提供禦寒效果;請消費者優先選購臺中市新鮮龍眼及龍眼乾,支持在地農產品。(8/22*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運銷加工科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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