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主計處表示,部分人士指出臺中市民的平均全年薪資僅44萬1,697元,是依據100年工商普查調查數據,根據主計處調查也顯示臺中市場所單位的從業員工人數較95年成長11.51%,於五都中排名第1。
又依據人力資源調查顯示,臺中市就業人數由99年平均121.2萬人增加至102年127.6萬人,計增加6.4萬人,平均每年約創增1萬6,000個就業機會,致使臺中市失業率在103年上半年創4年來最低水準的3.9%,也是五都最低。
主計處也說,臺中市102年度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28萬2,352元,較上年增加4.13%,成長幅度排名五都第2。此外,主計處也解釋,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受平均每戶人數因素影響,臺中市102年平均每戶人數為3.29人,為五都最高,但每戶中有所得收入者僅1.73人,若以較客觀之方式檢視,平均每戶擁有收入者的收入總計為65萬1,373元,五都排名第3,僅低於臺北市及高雄市。
主計處也說,102年度臺中市每戶所得收入為112萬6,875元,較101年度上升5.61%,五都排名第3,僅次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至於平均每人每年儲蓄略有下降,為4萬4,692元,主因市民追求有品質的生活,102年本市平均每戶消費支出為78萬1,899元,其中以行及育樂醫療支出之成長率分別為17.48%及10.21%,位居第一、二位,顯示市民重視醫療保健、養生健康及休閒活動,生活水準逐年提高,相對降低儲蓄。(8/31*1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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