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議員建議13期重劃區考古遺址試掘應一次到位

針對13期重劃區考古遺址試掘,有市議員提議試挖掘在重劃過程應該一次到位,避免未來地主申請開發時重覆挖掘;副市長黃國榮表示,試挖掘時一次到位才是最經濟、最有效率又不影響民眾權益的做法,而且應將相關費用納入開發成本。

市議員何文海、陳成添、劉士州、許水彬於今(4)日議會聯審市府地政局明年預算時關心土地重劃問題。市議員李中表示,目前重劃區道路部分有進行試挖掘的動作,因為下面有相關的管線,但是未來要分配給民眾的土地並沒有做,造成將來地主申請開發時只要在疑似有文化遺址地區,仍然要辦理試挖掘。
他提議,因為13期重劃區現在還有時間也有相關經費,未來分給民眾的土地全部要先完成試挖掘後再分配予地主,避免屆時還要再重做一次,而且專家、學者有限,如此排程下來要花許多時間,也會影響13期重劃區的開發進度,此外,教育文化委員會也做了一個附帶的決議,希望相關費用由重劃基金負擔。

對此,黃副市長表示,他非常贊同李中議員的看法,試挖掘時一次到位才是最經濟、最有效率又不影響民眾權益的做法,因為不管是公共設施或分回給民眾的土地,考古調查先做好後,文化遺址經文資委員會認定完成,可搶救並異地保存,以後民間開發時就不必再試掘了,避免每一個地主都做的話成本太高,另外,費用應該納入開發成本,如果是公辦由政府單位、自辦重劃由重劃公司來負擔。
大會最後做出附帶決議,重劃區內文化遺址試挖掘應一次到位,執行上則請地政局與文化局協商解決方案。(9/4*12)

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03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文化藝術,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4-09-04
  • 點閱次數: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