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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保障工讀生權益 督促事業單位遵守法令規定

為保障工讀生勞動權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年1至8月,對於94家事業單位進行勞動檢查,較去年增加72%,其中有53家違反勞動基準法,而「未給予工讀生國定假日出勤加倍工資」為最常見,勞工局除進行裁處外,並進一步進行輔導、限期改善,督促事業單位應遵守法令規定。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每年勞工局均對於僱用工讀生之事業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查,今年在檢查94家事業單位中,最常見事業單位違反「未給予工讀生國定假日出勤加倍工資」,計有28家,約佔37.8%;其次為「未依法給予勞工加班費」,計有15家,約佔20.8%;未依法準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1年,計有12家,約佔14.5%。

另外,勞工局查獲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單共計4家,行業別分別為加油站、西點麵包零售業、管理顧問業及零售業等。

賴局長提醒工讀生打工前要注意「五要原則」,要達基本工資、要打卡(出勤紀錄)、工作於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要勞保、要勞退、健、就保、要全額工資(不得任意扣減工資),以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

勞工局於大台中人力資源網設置「工讀生權益專區」,提供青少年打工常見法令Q&A、工讀生諮詢及申訴專區及公布違反勞基法之事業單位名單,提供青少年工讀就業之查詢及參考。
同時,勞工局也特別針青少年勞動權益製作對職場性騷擾防治、工資、工時、職業災害補償之「幸福職場」微電影,放置於勞工局網站之「影音專區」提供給青少年觀看或下載,讓青少年更認識到自身的權益。
勞工局提醒工讀生在勞動權益或勞資爭議有任何疑義,可向勞工局諮詢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機制,也可撥打勞工局工讀生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勞工局單一窗口服務櫃檯諮詢。(9/11*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沈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206

  • 市府分類: 就業訓練
  • 發布日期: 2014-09-11
  • 點閱次數: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