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樹木自治條例與放生條例今日在議會引起市議員謝志忠、蔡雅玲與曾朝容的關心。謝議員指出,近日在豐原有一棵被農業局列為保護樹木的芒果樹,因大雨導致樹幹斷裂損害民宅,但相關的損害賠償卻由樹木所有權人負責。他認為,針對被保護的老樹,市府應該提出適度的管理、養護與檢查機制。
對此,副市長蔡炳坤說明,不管老樹、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概念都一樣,雖然被政府列入保護,但是政府不會取得所有權,因此造成財產損害的責任,仍歸屬地主、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承擔。
但蔡副市長也說,市府會更努力暸解每棵老樹的發展情況,並且適度輔導,也希望老樹的擁有者可以共同愛護。他也同意謝議員的建議,指示農業局提出一套管理、養護與檢查的機制。
農業局長蔡精強則表示,臺中市目前已經有1,237棵列管老樹,列管老樹只要經過農業局核准,就可以適度修剪,該局也會派專家前往指導。
此外,蔡雅玲議員也指出,「臺中市放生自治條例」已經於101年10月通過實施,但是今年卻沒有任何人申請放生,也未開罰。他拿出媒體報導指出,去年傳出有人在太平區頭汴坑放生毒蛇,今年和平部落也傳出相同事件,導致人心惶惶,甚至有民間團體打著農業局名號放流魚苗。她認為,市府應該嚴格執行自治條例。
農業局蔡局長表示,開罰必須有事實與證據作為依據,有時候只是傳聞卻沒有證據,也沒有人檢舉,所以才未開罰。他也解釋,魚苗放流與放生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放流魚苗對生態有利,依照漁業法即可放流。
蔡副市長也表示,許多愛心人士或是宗教團體,基於好意放生,反而造成生態浩劫,甚至安全危害,因此市府會從生態、生命教育著手廣為宣導。(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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