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議員指出,日前接獲4家小吃業者反映代辦黃牛自稱可以幫消費者申請節電電錶,卻藉機詐取小吃攤的節電費用,雙方契約一簽就好幾年,據說臺中市已經有200家和對方簽了契約,代辦黃牛不用做事每個月光收規費,不法獲利一年好幾千萬。
黃議員也說,代辦黃牛是一名台電離職員工開設,本身對於台電節電契約內容非常了解,他並舉例,黃牛公司對攤販表示幫助業者省了7207元的電費,卻要業者繳交7200元的裝機費用等等,攤販發現受騙後不繳,但已經事先和黃牛公司簽約了,而且都有簽八萬元本票,黃牛拿本票告上法院要求業者付錢。
他要求市府出面為攤販討公道,目前據了解無法以消費者保護法處理,市府應向攤販聲明不要被惡意節電代辦黃牛欺騙。
黃副市長表示,這件事可能還有更多業者受害,經發局必須和法制局研議業者和黃牛所訂定的契約有沒有效,經發局也至少要輔導攤商作節電措施,才不會假手他人讓黃牛獲取利潤。
(9/17*14)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