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於100至102年度分別執行約4.83億、6.88億、10億元進行全市路面平整修復工程,修復面積約77萬、115萬、196.5萬平方公尺,103年度則編列了14億餘元持續執行,目前已修復面積約260萬餘平方公尺。
建設局表示,除加強道路修復工程外,每2週由吳局長親自主持管線協調會議,致力協調四大管線單位,減少道路被開挖的次數,降低用路人的困擾;另外,建設局也研議恢復原八區統一挖補制度,期望藉由政策面的推動,從根本杜絕道路變爛的機會。
建設局也表示,在工法方面,建設局針對坑洞修補工程,皆採方正切割方式進行,藉由完整的切割修補,提升修補後的平整度,也延長鋪面的壽命。
在路面評估機制部分,則納入IRI指標作為重要道路的評估機制,確實反映道路狀況,以期在有限的經費下,客觀地針對亟需改善的路段,優先進行改善。
另外,市府自101年度起辦理路面全面刨封時,皆要求各管線單位配合進行孔蓋減量及下地作業,以期有效根本改善孔蓋造成路面不平整的情形。
另外,像是道路巡查人員每日進行巡查,如遇坑洞,最慢於24小時內修補完成;採取查驗抽查原則,以加強查驗方式維護施工品質;工程完工後養護6小時或待路面溫度降低至50度,瀝青材料穩固後才開放通車;試辦孔蓋下地並做記號,作為日後維修依據等,都是市府維護道路品質的具體作法。
由研考會辦理的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觀察,民眾對道路平整的滿意度從去年第4季的25%,至今年第3季已上升至30.9%,未來可望持續提升;另建設局因路面不平導致的國賠案件,也從101年度的52件,逐年下降至102年度的41件及103年度(截至9月15日止)的34件,顯示改善道路路面品質的成果呈現在相關統計數據上,市府的努力也獲得民眾肯定。(9/19*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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