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中市政府、交通部與林務局的共同努力下,加上立委楊瓊瓔及江啟臣等民意代表的協助,行政院19日函復市府同意依「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雪谷線空中纜車興建計畫認定為推動產業或公共利益所必要之重大公共建設,顯示中央支持市府發展纜車計畫。
市府也相信,在行政院的支持下,往後的雪谷線纜車BOT案計畫(民間投資興建)會持續推動完成。行政院同意列為「重大公共建設」,將可依法辦理保安林地解編及後續促參(BOT)案的執行。
雪谷線空中纜車全長約5,790公尺,路線包含「谷關站」、「波津加站」、「大雪山站」3站,因通過大雪山森林遊樂區為知名森林遊樂區,富含高海拔林相四季不同之美景,預計採用最先進3S複線自動循環式系統,雖然該纜車系統成本相較國內常見之單線自動循環式系統要高出許多,但沿線僅需設置11支塔柱,對環境衝擊降至最低,觀光旅遊局認為這是在兼顧環境與觀光下的最佳選擇,也是負責任的態度。
觀光旅遊局局長張大春指出,目前在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中,臺中市政府很重視當地生態環境,絕對會依環評法嚴格監督未來BOT廠商確實執行環說書承諾事項,也會繼續聽取各界對於環境保護的聲音,共同來維護大雪山及谷關這片美麗的土地。
張局長說,目前已有多家潛在廠商來洽詢相關投資細節,並關心整體招商時程,市府同時已研擬完成纜車招商文件,預計近日可依促參法公告招商,如環評順利通過並有民間廠商投資,將可於106年動工、並預計於107年營運,本雪谷纜車闢建對市庫不會造成負擔,還可逐年收取權利金創造政府與民間雙贏;而纜車營運後每年預估也可產生約新臺幣2億5千萬元經濟效益及300個以上工作機會,也要求廠商應優先錄用當地的原住民朋友,相信對臺中市山城區的觀光旅遊發展及產業推動有極大助益。(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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