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林委員提出的公車政策,林局長今(26)日表示,當初的八公里免費政策是整合公路客運基本里程的觀念而來的,而為縮短城鄉差距,市府也訂定60元的上限,使得不論短途基本里程與長程都有補貼,這是一種「截長補短」的觀念,既可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又可兼顧短長不同的旅程,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對於林委員「調整補貼業者方式」的看法,林局長認為這是第二個錯誤,因為所有的補貼都應給乘客,而非業者;若補貼業者,則不論服務的好壞,都可獲得相同補貼,也就是「空車」也可得到補貼,那麼業者將不會想提升服務水準與績效。以前就有拒載老人,不按規定停靠等弊病,現在卻要市府照以前的缺失來辦,實在令人遺憾。
林局長進一步認為,若補貼業者而非乘客,將使得大眾運輸使用人口成長率惡化,破壞市府努力打造的基礎。
至於透過評鑑做為路線營運審議的規範的意見,林局長更指明市府早已這樣做,目前不論是新路線申請、舊路線評估、業者有無按營運計畫實施,甚至司機服務態度等項目,都已納入評鑑範圍。
林委員提出的書面意見也指稱縣區公車路線太少。對此,林局長表示,最近新增的公車路線大多在原縣區,像是大里、甲安埔等原本都沒公車的地區,現在都有了,而原本只有二、三條路線的地區,現在也都已增加到十條以上了。
林局長認為,按照林委員提出的書面資料看來,做為市長候選人對於臺中市的大眾運輸政策,實在不用功、也不用心。這樣的方案一定會破壞目前大眾運輸環境的良性循環。(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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