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二用地案因居民意見及權變分配之公平性整合不易,難以採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之權利變換方式辦理。本案後續開發方式於體二用地南側部分,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撥用規定取得,編列預算開闢。東側及剩餘南側私有土地部分將以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之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目前由地政局編列預算辦理中。
臺中車站附近地區案於101年12月13日及12月24日召開本市議會專案小組會議,建議臺中車站前台鐵宿舍區、建國市場及國防部管理南京新村土地變更為開放空間。本案都市計畫變更案於102年3月11日已提內政部都計委員會專案小組討論,原擬都市更新範圍(即建國市場及臺鐵舊宿舍),目前都市計畫草案將劃為公園及廣兼停用地;依前述變更都市計畫內容,符合地方需求並已達都市再生之目的。
臺中州廳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融合權利變換、設定地上權與古蹟、歷史建築物修復再利用及委託經營等實施方式,規劃以公部門之執行力加上民間業者之專業與資金投入,為州廳古蹟及歷史建築群帶來修復再利用的契機。本案目前為公告招商期間,申請截止時間為103年12月8日(星期一)止。(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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