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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風暴 臺中市政府對松青超市、王品餐飲分別開罰310、300萬元

臺中市副市長蔡炳坤今(22)日召開臨時食安會議,針對松青超市及王品餐飲集團違規情事訂定裁罰基準;針對松青超市4家分店販售逾期食材開罰310萬元,王品餐飲使用劣質豬油未能及時提供正確資訊等情事開罰300萬元,未來針對提供即食餐飲的超市將加強稽查並加重罰則。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月14日清查臺中市14家松青超市,查獲光復、黎明、三豐、大甲等4間分店出現違規情形。光復店1件逾期食材炸製後販售;黎明店更改1項產品標籤有效期限販售;三豐店使用逾期食材再製成4種便當,並更改8項逾期食品之有效日期重新販售;大甲店使用17件逾期食材再製便當。
蔡副市長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使用逾期食材進行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等行為,將裁罰6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一般雜貨店原則上採一品項裁罰6萬元,但考量超市影響層面更大,因此一品項以10萬元起價,裁罰金額光復店10萬元、黎明店10萬元、三豐店120萬元、大甲店170萬元,總額310萬元。
另針對王品餐飲使用劣質豬油一案,臺中市政府自強冠油品案爆發以來,9月11日至10月9日期間到王品進行5次稽查,王品早在9月13日即表示有使用正義香豬油,10月9日才提供使用劣質油品的23家分店、4項產品資訊,期間對於是否使用正義香豬油未能及時提供正確資訊。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署(FDA)規定使用正義豬油業者應於10月10日18時前向衛生局自主通報,並於10月12日午夜前辦理自主下架作業,但王品卻於10月17日才另外新增5項使用劣質豬油產品。
蔡副市長表示,王品餐飲身為指標性企業,影響層面更大,但在這次油品風暴中的處理方式卻不符合社會期待,因此應予以重罰,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中「對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開罰最高的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黃美娜也說,王品餐飲對油品事件的危機處理態度完全沒有誠意,應該重罰。
針對消費者關心的退費問題,目前市府消保官已與松青超市達成初步協議,民眾只要憑發票或會員紀錄,即可領取3倍退費金額及500元損害賠償。蔡副市長則建議應納入刷卡紀錄,方便民眾退費,未來針對提供即食餐飲的超市,將加強稽查並加重罰則。(10/22*15)

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9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4-10-22
  • 點閱次數: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