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長曾國鈞說,抵費地是屬於重劃區全部地主所有,應該用於區內的建設,如撥充平均地權基金,其用途也應該用於其他重劃區的建設,因為每一個重劃區都提供不少的公共設施及用地,節省政府龐大的建設經費。
如七期市地重劃除取得177公頃的公共設施用地及55億的開發費用,節省政府約1700億元的建設費用外,並創造了300多億元的盈餘款,市府以這些盈餘款興建市政大樓、國家歌劇院、圓滿劇場、學校、公園等建設,均讓地主受益,如將抵費地盈餘款300多億元移作他用,勢必損及七期地主的權益。(1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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