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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重申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之政策,是以大宅門特區(水湳經貿園區)為實施區域,並非全市實施,民眾無須憂心!

將於110年1月1日實施的「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九條內容,得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的議題,引起市民、網路鄉民及媒體的關心,臺中市政府特於103年11月10日於市政會議重申政策擬訂的重點及配套措施規劃,以減少民眾對政策的誤解。
外界因誤解市府政策用意,謠傳臺中市將全面禁止燃油機車行駛,造成恐慌,臺中市政府重申「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市以得公告指定區域內禁止行駛燃油機車方式辦理,未來市以大宅門特區(水湳經貿園區)為實施區域,臺中市胡市長指出,目前大宅門特區皆為開發區,再加上先前是水湳機場,都是限制行駛區域,對市民的使用習慣都沒有影響,未來大宅門特區不止限制燃油機車也限制燃油汽車不會有差別待遇,希望市民不要被謠言誤導。
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也指出,園區以打造人本環境為目標,區內人行道規劃有40公里、自行車道30公里,示範園區部分路段除大眾運輸工具、及緊急或特殊情形的使用車輛,如消防車、救護車及行動不便使用者車輛外,未來進入該區將規劃以大眾運輸為主,其他車輛由低碳車輛接駁,不久的將來興建中的捷運路線、BRT藍線、鐵路捷運化之紅線及i-Bike將陸續完成,將實現低碳永續示範區的理想。
為因應110年大宅門特區(水湳經貿園區)禁行駛燃油機車之規劃,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4年規劃透過汰舊二行程換購電動機車補助再加碼5,000元,每輛可補助1萬5,000元,補助名額共計3,000輛,促使二行程機車儘速淘汰,減少空氣污染;另為健全本市電動二輪車充電環境,將持續編列經費補助本市公共場所,設置電動二輪車能源補充設施(電動機車充電設施及電池交換系統),以建構一個友善的電動車輛使用環境。
並於104年度起,補助汰舊二行程機車換購車電分離式電動機車之2年電池交換費用,每輛補助1萬6,800元,補助名額共計3,000輛,透過政府補助及協助廠商建立電池交換營運模式運行,讓民眾可降低購買車輛成本及享有健全便利之充電環境,雙軌並行,讓臺中市成為電動機車使用之模範城市。
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表示,大宅門特區內禁止燃油機車到切確執行還有6-7年時間,到時將依行政程序召開公聽會,市府相關單位也會努力完成相關配合措施,市民所關心禁行機車的議題市府充分瞭解,未來通過核定後將由交通局公告指定區域規劃路段及執行方式,市府也會依自治條例之規定於在105年1月1日前訂定相關獎勵汰換辦法,鼓勵民眾汰換機車為電動機車的補助擴大辦理,為我們的下一代營造更乾淨的生活環境。(11/11*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低碳辦公室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0956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政令政策
  • 發布日期: 2014-11-11
  • 點閱次數: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