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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遊局「大安濱海樂園開發興建工程-大安港媽祖主題園區」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問題回應說明

「大安濱海樂園開發興建工程-大安港媽祖主題園區」於臺中市議會第一屆第6次定期會審議本案經費預算時,附帶決議為「雕像部分建議由民間企業募款認養興建」,故目前採行方案為雕像工程與基座建築工程不合併招標,雕像工程由民間團體主動募款興建完工後捐贈市府,市府興建基座建築及周邊觀光設施工程。
觀光旅遊局指出,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8、19、52條規定採公開招標及最低標方式決標,於103年9月23日完成決標,目前施工中,預計106年6月底前完工,總工程經費依最低標5億8仟3佰萬元決標。
有關「大安港媽祖主題園區」環境影響評估,觀光旅遊局說明指出,大安港媽祖主題園區為拓展海線藍帶觀光發展計畫之一,以大安區原有濱海樂園園區遊憩用地重新規劃,北園規劃主軸為海水浴場及砂雕樂園,南園規劃為媽祖主題園區,其用地面積南園約4公頃、北園合計約為3.22公頃,合計8.67公頃,並非今(17)日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所述之11公頃用地。故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0條規定,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未達10公頃,免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另該園區興建的媽祖雕像屬於園區中之造景雕塑,依建築法規定,雕像部分屬於雜項工作物,非屬高層建築,故無特意規避環評法令之疑慮,媽祖雕像之高度為參佐地方意見採以媽祖生日3月23日(農曆)規劃。
園區基地經詢相關權管單位後,非位於環境敏感地區。並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0條規定,函詢各權管單位後彙整,於103年6月30日函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判定;市府環保局於103年7月4日中市環綜字第1030068395號函復,本案之開發規模未達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標準,免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觀光旅遊局指出,本工程皆依政府採購法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絕無規避法規應辦事項。
另外,本案基地雖位於濱海沖積區,惟地下5~10公尺處即為堅固之卵礫石層,本案考量建築及雕像之荷重,基礎規劃方式以筏式基礎加上28公尺長的樁基礎延伸至深層卵礫石層承載,足以支撐前述荷重,且本案結構經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及朝陽科技大學雙方面聯合審查通過,無安全之疑慮。(11/17*8)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林股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112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14-11-17
  • 點閱次數: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