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表示,原本向市府申請懸掛燈飾時,每懸掛一株行道樹應繳納新臺幣5千元保證金及新臺幣2千元使用規費,今年度市府計畫從耶誕前一個月開放行道樹懸掛燈飾(聖誕燈裝飾),經審核同意者,期間免收使用費,但仍需酌收每株新台幣5千元的保證金。
建設局特別提醒,申請人應於懸掛日前7日提出申請,懸掛期間最長1個月,電力供應由申請人負責,並應確保所有與電力供應相關設備的公共安全,及對行道樹、景觀及交通等無不良影響,而燈飾懸掛期間,也應派專人巡查、管理及維護,最後於懸掛燈飾拆除完畢後,檢附燈飾拆除前、後照片,向建設局申請退還保證金。
佳節期間行道樹加上燈飾點綴,會讓街道看來更繽紛、活潑,也妝點出聖誕節與新年的歡樂氣氛。如欲懸掛聖誕燈飾的公司行號或民眾,可以上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onstruction.taichung.gov.tw/)下載行道樹懸掛燈飾申請表格單,一起來營造充滿節慶歡喜的街道燈海。(11/21*12)
聯絡人:臺中建設局景觀工程科徐正工程司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