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水利局表示,臺中市山坡地面積約占全市72%,為使平坦地區的山坡地範圍土地活化,促進經濟發展同時兼顧國土安全,水利局依據「臺中市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對於山坡地劃出與劃入的相關條件進行全面檢討。
水利局指出,今年並委託逢甲大學依據「臺中市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做出研究,在合乎法令規定條件下,全面檢視與分析臺中市山坡地範圍,初步篩選符合劃出基本條件範圍有59處,面積約5,602公頃,其中以新社區及外埔區符合劃出基本條件範圍面積較大且完整;但先決條件是該區域應有足夠公有地釋出以供設置沉砂、滯洪設施的空間規劃,或配合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由各相關單位因地制宜規劃農塘、濕地、滯洪公園等具多功能滯洪空間;全案檢討後才能選出具有實質效益的區域,報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就可辦理山坡地劃出作業,將對臺中市的土地利用更具效益。(12/4*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