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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研擬先修復「臺中州廳都市更新案」區內文化資產後 再公開招商

「臺中州廳都市更新案」今(9)日舉行第二次公開評選資格審查,開標結果因現階段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原則未明確,影響投資意願,未有申請人投標而流標。由於臺中市政府正研議按照市役所案例,由文化局編列預算修復古蹟及歷史建築座落區塊完成後,再以公開招商方式委外辦理。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臺中州廳及其附近地區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更新單元A及更新單元B實施者案,原將臺中州廳規劃作為古蹟旅館,受理期間相關業者反映,因現階段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原則未明確,旅館規劃設計將因而受限,進而影響其投資意願。
都發局表示,市府正研議按照市役所案例,由文化局編列預算修復古蹟及歷史建築座落區塊後,再公開招商、委外辦理,此方案已經由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初步同意,將整合意見後辦理續作業。(12/9*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王副工程司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501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4-12-09
  • 點閱次數: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