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表示,回收水質均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的放流水標準,依據「建築物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建議事項」限於景觀澆灌及灑水抑制揚塵使用,不適合與人體有直接接觸之用途,如:飲用、盥洗等。
水利局指出,民眾於取用前需先向水資中心提出申請,水車進出動線將統一由文心南路轉福田二街進出水資中心,以避免影響附近社區正常生活。
回收水取用申請表請至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網站,下載路徑:下載專區/污水下水道相關表單申請,下載填寫後傳真04-22605721辦理,福田水資中心聯絡電話04-22605720、地址:台中市南區福田二街23號,需水民眾可申請取用。(12/12*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