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新竹市與臺北市發生違建大火,導致人員傷亡,臺中市的違建狀況也引起重視。市府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每年編列500萬元拆除違建預算,統計今年至103年11月底,已查報5,093件違建,並拆除1,497件。而歷年來已查報但尚未拆除的違建有5萬9,547件,其中屋後防火巷違建1萬2,299件,騎樓內違建7,059,屋側增建7,893件,垂直增建超過2層樓的有379件,屬嚴重影響公安。
對此,林市長指示都發局優先清查歷年違建舉報狀況,並將拆除違建排列先後順序,將針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部分優先處理,並全盤檢視目前的違建評分制度,尤其針對「垂直增建」部分是否有所疏漏,徹底檢討。此外,市府也會參酌包含臺北市在內的作法再與相關單位討論後評估。
都發局王代理局長說,目前查報的違建,依查報評分表的危險順序,按順序拆除。而未來將針對建物使用不防火材料,或人員使用密度高的建物,將會加重計分,列為較優先拆除的違建。也將針對垂直增建超過2層樓的違建,逐一清查,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王代理局長也說,目前市府執行「騎樓安學計畫」與「道清計畫」,優先拆除影響學童上下學安全的騎樓違建與占用人行道的違建,此外正在施工中的違章建築與監察院、檢調單位交辦查處的案件,也都會優先處理。
而除了拆除手段之外,王局長也說,若是整棟建物屬於單一業主者,將可採取斷水斷電、停止使用方法,確保民眾安全。(1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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