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警察局於102年5月建議臺中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成立「A1事故即時防制協調平臺」,於A1類事故發生3日內,立即邀集交通局、建設局、路權單位、區公所、里長及轄區分局與派出所到現場會勘,有效改善易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道路與交通工程缺失,讓103年度A1類死亡交通事故大幅降低。
警察局並指出,103年122件A1類交通事故前5名肇事主因為未依規定讓車24件、未注意車前狀況21件、酒後駕車11件、未依號誌管制行駛10件、違反特定標誌(線)禁制10件。
警察局提醒,駕駛人切勿闖紅燈行駛、變換車道應遵守標線規定,機車族應二段式左轉,汽機車遇行人穿越道須讓行人優先通行,駕駛人勿酒後開車,應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代理駕駛等替代方式,以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1/8*14)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吳先生
聯絡電話:04-2327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