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社會局調查,張小妹與父母親及祖母同住,父親領有精神疾病身心障礙手冊輕度,近日情緒不穩定。母親原來於工廠工作,祖母有輕度聽障並疑似失智情形,平日多由父親照顧。社會局已於19日下午指派二名兒少保護社工員先到航警局陪同張小妹製作筆錄,並評估兒少安全及家庭支持功能;同時也有另一名社工員至張家陪伴小妹妹的祖母。
社會局指出,由於張家未申請社會福利補助,僅祖母每月領取老人年金補助3千餘元。父母親雖於去年10月離婚,但仍同住,平時張小妹由母親照顧,互動親密;而張小妹平時就學情況穩定。
事發後,張小妹情緒穩定,對於事情發生經過能清楚描述,社工員陪同完成相關筆錄,張小妹一直在母親及社工人員、姑姑、姑丈的陪伴中。社會局考量母親照顧對張小妹良好,目前暫無安置需要,另考量家人均在處理喪葬事宜及配合檢警調查,祖母獨自在家,無人照顧,已於今(20)日上午協助將祖母安置至安養中心,後續會視案家需要再提供祖母長期照顧資源的協助。
社會局後續將協助案家辦理喪葬事宜、申請急難救助及福利津貼補助,將再與家人共同討論張小妹後續照顧安排,希望讓張家生活儘速恢復常軌。而為讓母親安心工作,也會協助課後安親資源。
至於小女孩的心理創傷,社會局表示將由社工輔導陪伴,並結合學校及教育局提供目睹重大事件後之心理輔導。(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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