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業者常會利用折扣、優惠,吸引消費者先刷卡購買商品,屆時再提供服務,最常見的就是旅遊展、家具展等大型商展活動,短期內吸引消費者入場消費,而參展業者的財務狀況如何,並非外界清楚知悉。
康主任消保官指出,政府對於預付型(即先付款、後享受)消費,例如禮券交易,要求業者需提供第三人履約保證,消費者購買有履約保證的禮券,在購買後1年內遇有業者不履約時,可以要求保證的第三方退費或提供等值的服務。
除了履約保證機制外,消費者還可利用信用卡交易,在業者不依約履行時,消費者可以向發卡銀行申請將該筆款項列為爭議款,爭取自己權益。康主任消保官說明,爭議款機制是因為一般旅宿業、家具業者利用信用卡擴展業績量,信用卡公司負有對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徵信的義務,所以國際信用卡公司規約中,即要求各信用卡公司在業者不履約時,消費者得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退還已刷的商品或服務費用。
消費者如遇有發卡銀行拒絕提供爭議款機制或有任何消費問題,都可以在機關上班日以市話或手機直撥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1/21*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