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長黃玉霖今(3)日在道安會報中報告指出,路平資訊未透明化、道路施工品質不佳、管線單位施工及管理不良、挖掘整合機制不確實,相關局處整合功能不足等等,都是造成道路不平的主要原因。
為改善臺中市道路問題,黃局長指出,建設局推出六大行動方案,包含加強執法、推動路平行動100、恢復統一挖補機制、路平專案、強化路平專案及管線協調組織運作,以及建構「臺中好好行APP及路平專屬網頁」。
2月10日起推出的「臺中好好行」APP可說是一大亮點,可讓市民即時以手機GPS座標標示道路缺失的地點,還可上傳照片及聯絡方式等,讓建設局知道有哪些地方需要改善。
加強執法部分,黃局長舉例,建設局今年1月19日首次針對經濟部加工出口區開出第一張罰單,並由主管持續帶隊進行稽查,查驗結果仍未符合規定,建設局再處以罰單,並限期對方改善管挖工程,由此可證明市府堅持路面平整的用心。
黃局長也說,原臺中市8區先行恢復統一挖補機制,並逐年推展到其餘21區,且為了減少施工對於道路的衝擊,建設局將針對施工廠商加收20%道路修復費,以用在日後道路的養護。
此外,建設局將爭取編列路平專案預算,並參考臺北市的作法,推行臺中市路平四年計畫,路平專案及管線協調組織也一併納入監督部門研考會和政風處,嚴格把關路平專案的執行。
會中也有多位顧問提出建言,其中,顧問許添本建議,從臺北市及新北市執行路平專案的經驗來看,推行APP鼓勵民眾通報可有獎勵措施,市府及廠商的作為也應納入考績或評比,同時檢討車道配置及標線劃設等;顧問何國榮則建議施工要有義交在旁監督;顧問劉曜華則說,路鋪平之後可以續行多久才是重點,市府應該趁機把道路標線重新劃定。
針對顧問的建議,市長林佳龍也回應,2年內要增加1000名義交,以協助廠商挖補工程,交通局及建設局也應該同時整理道路標線,各局處相關業務之間也必須相互監督協調,並列入考績評比。
林市長也指出,臺中市去年度因道路坑洞造成的國賠申請案件共42件,第四季1999人民陳情也高達1068件,他認為,交通是帶動都市發展的火車頭,但市民最有感也最反感的也是交通問題,路平是用路人的基本人權,市府一定要加以保障。
林市長也說,他支持建設局嚴格執法處罰未依規廠商,但稽查裁處只是手段,建設局必須全力推動四年為期的路平專案等六大方案,並妥善運用APP廣納意見,引進市民監督的機制,希望臺中市路平評比105年能位居六都前三名,107年進入前二名。
(2/3*140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