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長蔡世寅說明,在學役男如修讀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位的課程,或經奉派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實習等,只要經臺中市政府核准,即可持核准函及護照正本申蓋核准出境章戳,各區公所均可辦理。
蔡局長指出,過去在學役男經核准出境後,須至市府民政局或戶籍地區公所申蓋核准出境章戳,為了使在學役男順利辦理出境手續,民政局特別提供跨區服務,方便役男或其家屬就近向各區公所蓋章,提供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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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施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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