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為兼顧城鄉平衡,並體恤民眾往來市府舟車勞頓,市府今年1月27日起推出「法律行動專車」服務,首發前往大甲區公所,受到當地民眾歡迎,未來將研議增加法律行動專車的服務次數及地區。
法律行動專車除受理民眾有關訴願、消費者保護、國家賠償申請案及法律諮詢外,車上也準備了消費爭議處理、訴願小常識、夫妻財產新制簡介等宣導資料,以及「食衣住行」摺頁,鼓勵民眾要節能減碳
法制局也表示,因各區公所皆有法律諮詢服務,為使資源充分利用,避開各區公所的固定法律服務時間,訂定每月最後一週的星期二為行動法律專車服務時間,若有異動再擇期舉辦。
接下來行動法律服務專車服務時間及地點為3月31日龍井區公所、4月28日后里區公所、5月26日神岡區公所、6月30日太平區公所、7月28日霧峰區公所、8月25日東勢區公所、9月29日大安區公所、10月27日梧棲區公所、11月24日大肚區公所、12月29日石岡區公所。(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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