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市長林佳龍今年1月19日要求市府政風處追查臺灣塔興建案背後是否有人謀不臧情形,臺中市議會也提出相同要求,因此,此案由政風處啟動調查,發現評選及招標疑違法、建造經費四度變更前後迥異、變更設計未控管預算、鋼構工程報價疑偏高、預算超出上限放任不理等5大疑慮,並移送上級單位廉政署偵辦。
政風處也進一步說明,投標須知規定應於簡報前將重要文件送交市府,但得標廠商卻在簡報進行階段才補件,違反投標須知規定;此外,廠商先期規劃竟在短短2個月內4次變更,出現50億元、120億元、100億元、80億元等迥異結果,顯然未落實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中,針對先期規劃應確實評估的相關規定,這些都是調查後發現的疑義。(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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