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林佳龍今(3)日在道安會報指出,路不平是市長臉書反映的十大民怨之首,市府在農曆春節前後加強執行路平,目前已完成20條重要道路的改善計畫,改善路面總長共25公里,已進行的路段目前維持交通順暢,網路反應相當有感,他要感謝建設局的努力。
市府警察局於會報中提出「主動查察違規道路施工專案報告」,指出道路工程違規施工嚴重影響交通順暢,更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要求轄區分局警員主動查察,去年道路施工違規共查903件,今年自1月1日起至2月22日共查到261件。
警察局指出,有些路面挖掘後因為回填不實,下雨後常造成坑洞,對機車族是潛藏的危險因素,道路回填平整狀況、碎砂石散布情形也會影響交通安全,請路權單位或核准許可的單位,於施工後複查,確實要求廠商做好回填工程。
警察局表示,核准施工、發包單位應對道路施工案件負督導查核責任,針對屢次違規道路施工地廠商也應加以約制、嚴懲,對累犯者應列為不良廠商,以防再犯,相關單位兩星期內應將違規施工案件查處結果回覆警察局,進一步做分析統計裁罰。
建設局長黃玉霖肯定警察局針對違規道路施工的主動查察,他表示,全面執法對路平有一定的效用,建設局未來將擴大施工查驗的編組;目前部分管挖發證由區公所代為執行,但發現違規情況嚴重,建設局將檢討未來是否有必要把部分核准權限分給區公所,或直接由建設局處理。
黃局長指出,今年261件違規施工中有230件是利用道路做為施工場所,直接影響用路人安全同時也影響行人安全,他建議警察局擴充執法到工地邊的人行步道,很多施工圍籬也沒有照規定布設,工地掉落物讓人行道上的行人有嚴重的安全疑慮,應包含工地邊的人行步道一併查察。
市政顧問劉曜華表示,過去都把違法挖路當作行政罰則,占用公用空間只有罰款,造成可以任意挖掘的錯覺,應該以刑責來判,才能有效遏止亂挖路情形;並應要全面了解建設局、區公所一年施工申請核發件數,掌握合格率數據才能決定正確政策方向,區分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兩方要負的責任,多管齊下,才能扭轉違規道路施工的狀況,達到路平目標。
林市長表示,應把違規道路施工標準透過媒體廣為宣傳,並請建設局擴大查驗編制,也可以試著透過APP讓市民一起巡邏,獎勵告發者等等,列入後續改善的計畫執行的依據。(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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