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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小鎮違建出租 市府將依法開罰並積極協助住戶搬遷

針對臺中豐原「東陽小鎮」建商申請國賠後,未拆除違建反而繼續出租房屋、違法收取租金一事,臺中市政府將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對業者開罰至少6萬元,若業者不自行拆除違建,將強制執行拆除;市府也將協助低收入承租住戶,轉換居住所,盼讓住戶順利搬遷。
臺中豐原「東陽小鎮」所在建地,22年前因地政人員疏失,誤讓農地變成建築用地,建商遭撤照後,該建地已改回農業用地;但建商在獲得國賠1.7億後,明知違法還繼續出租房屋。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張治祥指出,業者此舉已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昨(2)日已通知豐原區公所查報,將依法對業者開罰,裁罰金額至少6萬元。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若業者不自行拆除,市府將強制拆除該建築;他也強調,市府將居中扮演積極角色,協助東陽小鎮低收入承租戶轉換居住所,盼讓住戶順利搬遷。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18558;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3-03
  • 點閱次數: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