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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考核績優 市府持續精進各項業務、增進消費者權益

全國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業務每2年考核1次,臺中市政府因102年消保考核成績優等,今(104)年免予受考,市府法制局除持續針對民生用品採樣抽檢、旅展禮券健檢外,上半年也會進行市府內部消費申訴處理考核,以增進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考核是激勵受考對象的方法之一,市府今年不用考核,但仍會本持積極努力態度,執行消費者保護事項,如於102、103年進行學童制服及運動服、兒童雨衣雨鞋、高山茶、書桌書櫃等採樣抽檢,並針對旅展禮券健檢活動不斷精進,督促權責機關或業者正視消費者權益,改善消費環境改善,不因免受考而鬆懈。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今(104)年上半年市府內部也會針對各局處在消費申訴處理的效率及效能進行考核,讓消費者保護網絡能延展,同時也歡迎各機關對減少消費糾紛提出創意作法,期盼在各方努力下,營造臺中市成為友善的消費環境。(3/5*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9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15-03-05
  • 點閱次數: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