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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2月臺中市消費者物價指數(CPI)102.51 較上個月漲0.46%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公布今年2月臺中市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102.51,較上月漲0.46%,較103年同月下跌0.53%,1月到2月平均較上年同期下跌0.85%;包括個人服務費、國內外旅遊團費與旅館住宿費等逢年節加價、水產品與肉類受年節影響上漲、部分房租調漲與汽油價格回升所等因素導致物價上漲,但因蔬菜進入盛產期與冬季服飾折扣數持續增加,抵銷部分漲幅。
主計處表示,今年2月與上月比較,在所有查價項目群中,上漲項目權數合計43.8%、下跌項目25.0%,七大類CPI指數變動情形中,因過年個人服務類加計年節獎金,雜項類上漲4.15 %;因年節期間國內外旅遊團費與旅館住宿費等加價,教養娛樂類上漲2.68 %;因冬季服飾折扣數持續增加,衣著類下跌3.81 %;因冬季蔬菜盛產期下跌16.58%,但水產品與肉類受年節影響上漲,抵銷部分跌幅,食物類下跌1.20 %。
主計處表示,與103年2月比較,臺中市CPI下跌0.53%,主因油料費與瓦斯費率調降、電費折抵回饋、水果價跌與3C商品(如電腦、手機等)優惠增加所致,但房租上揚,且肉類、蛋類、肉類製品、蔬菜與外食費等價格較上年漲幅顯著,以及個人服務費、國內外旅遊團費等逢年節加價,抵銷部分跌幅。
而今年2月與去年2月比較,7大類指數變動情形中,因油料費隨國際油價調降且下跌28.41%,交通及通訊類下跌8.68 %;因水電燃氣反映台電電費回饋與瓦斯費率調降影響下跌19.39%,造成居住類下跌1.62 %,但部分房租上漲與家庭管理費加計年節獎金,抵銷部分跌幅。
個人服務費加計年節獎金,所以雜項類上漲3.81 %;因肉類、蛋類與肉類製品受年節需求增加與疫情交互影響,分別上漲11.41%、11.66%與7.19%;蔬菜、水產品、調理食品與外食費等也較上年同月漲幅顯著,但因水果下跌3.67%,抵銷部分漲幅,所以食物類上漲2.76 %;因年節期間國內外旅遊團費與旅館住宿費等加價,教養娛樂類上漲1.44 %,但因部分電腦與娛樂設備(如電視機等)商品優惠幅度較大,抵銷部分漲幅。
在所有查價項目群中,上漲項目權數合計57.5%、下跌項目31.8%。剔除蔬果能源之核心物價指數則仍上漲1.87%。
完整物價指數變動提要分析發布於本市主計處網頁(「統計業務」>「調查統計」>「物價調查」>「物價統計月報、物價指數新聞稿與物價指數摘要」),104年3月份臺中市物價指數變動概況訂於昨(8)日上午9時發布。(3/9*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主計處黃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9418

  • 市府分類: 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15-03-09
  • 點閱次數: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