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率依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收費標準表乙類費率,汽車以每30分鐘為15元計時收費,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算;機車停車費率,為每日計次收費,每次20元。
汽、機月票購買地點為停車場一樓管理室,月票證使用注意事項,除遺失月票磁卡情形,需另加收磁卡製作費300元外,其餘依「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月票發售作業規定及應注意事項」辦理,若有相關問題,可向臺中市停車管理處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3/10*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鐘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