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電池相關規範,將自105年1月1日起將非鈕扣型電池之汞含量限值由現行5 ppm(百萬分之一)加嚴至1 ppm,且增訂鎘含量限值為20 ppm;並自106年1月1日起,將鈕扣型電池納入管制(汞含量限值5 ppm,鎘含量限值為20 ppm),屆時臺灣將與歐盟管制標準值相同,希望遏止高汞、鎘含量乾電池輸入國內,流布於生活環境中。
市府環境保護局指出,為暢通廢電池回收管道,臺中市超過3,000多家販賣場所都有回收廢電池(如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藥妝、無線通信業等商家),民眾也可將廢棄電池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103年臺中市廢棄乾電池回收總量約計595公噸,因乾電池含重金屬汞與鎘,如任意丟棄,可能將造成環境污染及危害人體健康,應該妥善回收處理;洪局長呼籲,請民眾在選購電池商品時,多加注意是否有「廢電池回收」標示字樣。
環保局表示,依環保署今年3月2日公告修正「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自104年7月1日起,臺中市轄內乾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應向環保局申請取得乾電池汞、鎘含量確認文件後才可製造或輸入,相關公告內容可在環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最新環保法規」下載。(3/19*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 廢棄物管理科王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