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動專車服務內容主要包含行動櫃臺、接受民眾法制業務及國家賠償相關問題諮詢、協助並接受消費爭議申請書、訴願書之申請、提供法制業務相關宣導手冊索取,希望讓民眾獲得更便捷的法律服務。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法律行動專車自實施以來,績效良好,前兩站前來尋求法律服務的民眾,詢問有關車禍事故、繼承、登記結婚、債務清理條例及公司董監改選等問題,都能獲得妥適且滿意的回覆。
陳局長也表示,在法制業務的推動上,法制局將藉由開放政府、人民參與的概念,朝著結合行動、專業的律師團體及志工、調解委員等,共同服務民眾。
接下來行動法律服務專車服務時間及地點為4月28日后里區公所、5月26日神岡區公所、6月30日太平區公所、7月28日霧峰區公所、8月25日東勢區公所、9月29日大安區公所、10月27日梧棲區公所、11月24日大肚區公所、12月29日石岡區公所,請有需求的民眾踴躍利用,讓法律行動專車為您服務。(3/27*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高專員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