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興建大樓必須挖取地下樓層,常因此挖掘到淨水層地下水,卻直接抽出排至一旁水溝,十分可惜;因此市府團隊上任後,立即與造、建築公會協調,鼓勵業者在工地設置取水點,讓這些地下水妥善運用。
王局長說,以市府單位為例,消防局可用於救災水車,環保局則用來抑制粉塵灑水、道路洗掃及植栽澆灌等,一般民眾如有需求,也可取水作為日常雜用,市府與民間一起節水抗旱。
王局長也指出,工地分布地點廣泛、時程不一,也不是每個工程都會挖掘到地下水層,因此在挖掘出地下水的工地,就近設置暫時取水點,是現階段最可行、最符合經濟效益的做法;臺中市目前共有36處取水點,相關資訊每週定期更新在市府都市發展局官方網站(http://www.ud.taichung.gov.tw/ct.asp?xItem=1379374&ctNode=11775&mp=127010),歡迎民眾利用。
市府水利局長周廷彰則表示,目前正研議訂定合理管制營建工地抽取地下水行為,要求業者提出回收機制,供民眾使用,未設置者將研議收費機制,確保水資源充分利用。(3/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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