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都發局表示,為因應人口少子化現象,並配合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都發局於101年、102年間陸續針對各個都市計畫區內學校用地進行專案通盤檢討,並已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公告徵求意見及公告公開展覽等法定程序。
其中,南屯區文山、春社里地區規劃之文小用地(文小78)及文中用地(文中52)等2處學校用地,目前屬尚未徵收取得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經市府教育局與都發局針對該地區學齡人口及就學情形等評估後,只需2公頃學校用地,因此已留設2公頃的文中小用地供設立國中小使用。
而當年市府原規劃部分學校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並於依規公告公開展覽相關草案,然而,全案報至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後並未通過;都委會並建議市府,應將草案內容併同鄰近的各項公共設施用地進行總體檢討,並納入後續全臺中市各項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考量。
都發局表示,後續將再會同教育局考量各界意見,針對各學校用地及各項公共設施用地未來需求進行總檢討,以因應未來口結構變化及都市發展需求。(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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