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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使用牌照稅開徵 繳費期限至4月底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104年使用牌照稅今(1)日開徵,繳費期限到4月30日止,稅單已於3月26日陸續寄出,如無收到稅單,請主動向地稅局各分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另為便利民眾繳稅,今年繳款書特別新增QR-Code行動條碼,掃描後可連至網站線上繳款,歡迎多加利用。

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的繳款書上有QR-Code行動條碼,想要以信用卡或轉帳方式繳稅的民眾,可先以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QR-Code程式,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連結到繳稅服務網站。

民眾只須確認連結網址為正確的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並核對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無誤後,輸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資料,即可輕鬆完成線上繳稅。
此外,4月2日至4月29日止,地方稅務局在「中市稅輕鬆」官方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tax),舉辦「使用牌照稅」網路問答贈獎活動,民眾只要上網按「讚」,答題正確並將活動貼文分享出去,即可參加抽獎;贈獎活動每週辦理2次,每次抽出5名幸運兒,每人各可獲得300元超商禮券,歡迎踴躍參加。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指出,使用牌照稅法身心障礙免稅規定修法後,非屬身心障礙者二親等以內親屬的免稅車輛,已自今年起恢復課稅,另外,超過2400cc的免稅車輛,只能減免2400cc車輛的稅額,超過部分須課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目前稅單均已寄發,請民眾留意查收,如果沒有收到稅單或對課稅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1,將有專人服務。(4/1*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蕭小姐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450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5-04-01
  • 點閱次數: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