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市長指出,對於人民生命安全,不該是在事情發生後才來裁罰,市府交通局有稽查責任,而過去三個月來已對北捷裁罰三次,卻未能阻止這次意外發生,他將要求交通局增加稽查頻率。
林市長進一步說明,針對交通維持計畫稽查工作,市府交通局未能及早發現頻率不足、不夠主動,過去一年交通局共稽查25次,平均一個月只有2次,未來至少每週進行一次以上稽查,並對重大工程要求嚴格落實,確實檢討改進。
他要求交通局長王義川提出改善檢討計畫,承擔該負的行政責任,讓檢察官能更清楚釐清所有權責單位應負的責任,屬於臺中市的部分,必定給死傷者及家屬公道,這次的教訓,市府必須勇於承擔,絕不迴避!
林市長也要求勞動部增加勞安檢查頻率,凡涉及重大勞安事件,市府不該只是被動配合勞動部檢查,而應站在勞安角度,要求勞動部增加檢查頻率,才能避免勞安意外。
林市長表示,契約內規定在交通部主辦之下,委由北捷辦理,臺中市只有土地徵收補償、事後營運等,由市民使用的捷運,臺中市卻沒有重要角色,作為一個直轄市,應要在捷運興建契約制訂上增加臺中市的角色,三方契約應加以檢討。
林市長說,遠揚承包的捷運工程已全部停工,要求一個月內必須提出檢討改善方案,在工安無虞的狀況下才能復工,除了鋼箱樑吊裝工程不該在白天施工外,所用的吊車、施工做業程序都有很大的疏失,一定要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才能夠再來復工施作。
北捷副局長傅式治表示,臺中捷運原本通車期程是105年,但土地徵收遇問題導致期程延宕,在林市長上任後達成協議,目前施工已比原訂進度超前0.3%,不需要趕工,完全按照計劃實行,且圍籬是針對工程完工的路段,並非該路段。
傅副局長指出,當初提出交通維持計畫,並經過市府同意才頒布,再交由遠揚公司執行,交通維持計畫是讓施工時交通順暢,但因合約內容解讀方式不同,造成臺中市政府與北捷認知差異,臺中市政府認為只能夜間施工,北捷認為日間夜間都可以施工,未來將要求承包商改善。
傅副局長也說,對任何一個人造成的傷害,他正式表達最高的歉意,絕不逃避任何責任;北捷將要求廠商在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只要市民眾質疑的都是檢討改善範圍,做為復工標準。(4/11*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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