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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洲二期危險坑洞回填不占開發成本 今年6月底可完成

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預定地日前遭不肖業者盜採砂石導致產生坑洞,臺中市政府使用大里地區河川疏濬的土方,並先從園區開發成本中墊支部分經費進行回填整復;等日後辦理土地讓售作業時,會從應該支付各局的土地價款中抵扣,因此整地工程費用將由市府各局處分擔,不會占用到園區開發成本而影響地主權益。
市府經發局表示,豐洲二期基地內於民國92至95年間遭不肖業者盜採砂石,導致產生坑洞,違規行為人已遭法院判決確定;經查當時土地是由原臺中縣政府權管,管理單位為縣府地政處及工務處,之後縣市合併,改由市府地政局、建設局及水利局三個機關權管。
豐洲二期基地內危險坑洞被中央列管的有5處,其中3處為國有土地,面積共約2萬5299平方公尺;2處為市有土地,面積共約3萬611平方公尺;國有土地危險坑洞目前由國有產財署中區分署辦理回填中。
對於市有土地危險坑洞,由市府經發局於去年3月起,利用大里溪與草湖溪局部河段疏濬的38萬2,064立方公尺土方加以回填,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也表示同意,坑洞回填預計今年6月30日可完工。(4/17*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吳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20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5-04-17
  • 點閱次數: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