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市府專案小組現已全面掌握「應拆除而未拆除」、「應補強而未補強」,以及「未請領建使照」等三類危險校舍名單;然而,隨著各學校校舍興建時間不同,適用的建築法規也有差異,必須依法逐步處理。
教育局進一步指出,「應拆除而未拆除」、「應補強而未補強」的危險校舍影響安全甚鉅,考量學生安全,已全面要求相關學校停用這些校舍,並將依法逐步處理;另外,名單中「未請領建使照」者,經查並無安全之虞,將請學校儘速補辦執照。(4/19*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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