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臺中市有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金十字酵素胃腸藥顆粒」、明大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育胃源錠」、天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理寧咳散」及振貿股份有限公司「振貿碳酸鈣錠500公絲」等4家業者,共4品項違反規定,市府衛生局已要求廠商於4月22日午夜前下架並於30天內完成回收,另將不定期、不預警隨機抽查,以維護市民用藥安全。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已請衛生局提供違規藥廠品項相關資料,待與這四家業者逐一協調退費機制,將公布退費方式於市府網站,提供消費者參考。
法制局表示,消費者如遇業者不願依協調方案退費,或具體損害已超過退費金額,得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此外,前幾波臺中市藥廠違規使用碳酸鎂、碳酸鈣的退費方案,也已公布於市府「消保園地」【非法使用碳酸鈣及碳酸鎂事件專區】(http://www.consume.taichung.gov.tw/np.asp?ctNode=21622&mp=122020
)上,消費者可先查詢再進行退費事宜。
法制局指出,消費者如有任何退費疑義,均可撥打廠商所提供的服務專線,或以手機、市話直撥「1950」,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尋求協助。(4/20*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