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表示,去年度市府執行過「交通號誌控制箱體防汙及美化計畫」,全市共107處公共建設已完成美化,未來市府將持續進行各區的市容美化作業。
交通局指出,若發現有公共設施遭違法塗鴉,將協請警察局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違法行為人;針對張貼或噴漆在定著物上的行為人,環保局也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開罰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4/23*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李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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