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指出,烏日前竹地區區段徵收範圍位於烏日區東北角,西臨柳川、東至烏日區界、南臨旱溪、北臨工業區,範圍面積計約110.71公頃,因地勢低窪,當地居民常年苦受水患所擾,更因被劃定為農業區,40多年而無法發展。
地政局表示,原臺中縣政府於民國91年發布實施「擴大及變更烏日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將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等都市發展用地,並指定應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同時配合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旱溪截彎取直排水整治需要,取得河道改道段所需用地。
地政局指出,102年5月4日已召開第1次事業計畫公聽會,地主表達希望加速開發期程、提高抵價地發還比例及希望改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等訴求,為回應地主訴求,市府已重新核算財務計畫,同意本區抵價地比例從42%提升為50%,創下臺中市抵價地比例最高案例。
有部分地主提出改採重劃方式開發的建議,地政局表示,因不符合內政部對「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應辦理區段徵收」的例外規定,因此無法改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將在公聽會向所有權人詳細說明,並聽取建言。(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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