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臺中市提供影視補助、協拍已有5年,過去皆編列公務預算,由公務人員兼任協拍工作,其缺點為業務彈性小,如以協拍小組辦理協拍工作,可派專人隨團服務,隨時解決問題,增加效率。
臺北、高雄兩市都以基金會協助影視產業,不僅可網羅專業人員,且運作彈性更大。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基金為5,653萬元,辦理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等相關業務,包含影視協拍、補助、行銷宣傳及參與國際影展等,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現有27位專任人員,其中以協拍人力占多數。
高雄市文化基金會之設立基金為1億1千萬元,設有行政、財務、活動3個部門,專任人員約10人,辦理文化局活動、影視補助、影展、投資等,協拍工作則委外進行,成員約7人。
卓局長強調,影視產業發展已列為臺中市政府旗艦計畫,現在是發展的關鍵時刻,新聞局已在霧峰規劃提供拍片的影視基地,並已發包設計,希望引進專業人才從事協拍、辦理影展等業務,爭取國內外劇組前來拍片,甚至進一步為臺中經營造浪池等片場。
針對基金會的法源依據,卓局長說明,該基金會為市府對外捐助的預算,並非成立新機關,不受列入本預算的限制;依據《預算法》第79條第3款以及10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6點第3款等規定,可提出追加預算,一切合法。
卓局長強調,未來基金會仍受市議會監督,每年的預算、投資效益均需送市議會審議,新聞局設立基金會之目的純粹希望由專業人才辦理協拍,更有彈性進行城市行銷。
臺中市議會文化教育委員會今(28)日審查104年度新聞局歲出追加預算案,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發展基金1,818萬4千元及財政部促參獎勵金300萬元,另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1,500萬元將提大會討論。(4/28*15)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行政科劉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