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指出,潭子區崇德路五段、大富路一、二段及雅潭路二段一帶,有56戶住戶表示無力支付管路引水費用,長年抽取地下水使用。經發局表示,經評估當地平均每戶自來水幹管工程費約6萬元,經發局將負擔路面修復所需費用以及大富路一段325巷工程經費,其餘沒有使用執照的住戶路段,則由經濟部水利署協助補助,工程大約7月份可完成。
都發局也表示,依規定建築物沒有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部分特殊情形例外。為此,市府都發局訂定「臺中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並已依據此辦法協助民眾向所在地的潭子區公所申請接用水電許可。
經發局表示,等7月工程完工後,住戶只需自行支付自來水幹管至水錶之間的施工費用,約1萬5千元,即可向自來水公司申請裝設自來水,負擔已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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