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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片面與社區大樓終止垃圾清運合約 社區大樓可請環保局協助清運

針對媒體報導臺中市政府環保局垃圾處理場禁止民營垃圾清除業者進場,造成業者與社區大樓解約而無法處理垃圾的危機。環保局表示,絕對沒有拒收社區大樓垃圾,若民營業者片面與社區大樓終止收運合約而無人清運,社區大樓也可以電洽環保局各區清潔隊協助處理。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由於臺中市垃圾處理場歲修加上處理量不足,因此優先以一般家戶垃圾進場焚化處理,並調節事業廢棄物進場量;民營清除業者只要附上文件證明所載運的垃圾是來自社區大樓,即可進入環保局垃圾處理場傾卸垃圾,並非如外界所說的禁止民營業者進入。
環保局指出,由於社區大樓與民營業者訂有垃圾清除合約,同時也已辦理停徵垃圾處理費,如果民營業者片面與社區大樓終止合約,社區大樓必須與業者釐清垃圾清理費相關問題,環保局也會積極協助各社區大樓垃圾清運至問題解決為止,請有需求的社區大樓主動與環保局各區清潔隊聯繫處理。(5/1*16)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余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0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05-01
  • 點閱次數: 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