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地政局表示,市府已派員調查該案實際情形,根據信義房屋總公司表示,該公司對所有同仁均密集宣導並要求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若同仁違反規定,必遭嚴懲甚至免職,該名檢舉者當初是因為恐嚇主管的生命安全才遭到開除,目前該公司所有同仁並無收到有關媒體報導指稱的遭洩漏個資。
地政局進一步指出,市府將持續調查該案件,若該公司員工確有違法洩露個資的情況,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處罰。 市府法制局也表示,房仲業如為意圖營利,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住戶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41條、第42條規定,最重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個資法第47條規定,主管機關可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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