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表示,「黎明溝南側支線」原為農田灌溉溝渠使用,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二辦理市地重劃後,已無灌溉需求,都市計畫規劃為住宅區,因地方里民認為該溝渠兼具屋後及雨水排水功能,要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應予保留或改道。
水利局的決議中,將由地政局要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依先前水利局的「南屯區干城街240巷2弄後方排水溝淹水改善計畫」打通淹水瓶頸段,以免造成干城街194、196、198巷淹水情事發生。
水利局表示,位於重劃區內的地區將由重劃會處理,位於區外將由水利局以「易淹水點改善」的標準處理程序解決,並請將相關淹水資料先交里長彙整,水利局將擇期現勘處理。
另外,水利局指出,水利局曾於103年間曾召開協調溝渠改道方案,地方至今無法達成共識,所以市議員劉士州建議,請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及黎明里辦公處各自提出建議路線;水利局表示,將請地政局協同重劃會於以現場噴漆等現地放樣,讓民眾直接了解水路情況,若有疑慮,將再調整路線。
水利局表示,第二單元黎明自辦市地重劃計畫書民國97年1月29日核准並公告,當時重劃地區開發排水計畫書審查機制尚未完整建立,水利局於101年成立後已訂定「臺中市政府排水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土地開發面積達一公頃以上者,其排水計畫書應送水利局辦理審查。
議員朱暖英則表示,政府存在是為解決民眾問題,即使部分權責劃分屬重劃會,請市府與重劃會協調,盡力替當地居民解決淹水問題。(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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