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董事長等人今(15)日上午到臺中市政府拜會林市長,並與各局處首長共同討論目前將訂定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與「臺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市府增訂「使用固體燃料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林市長向台電提出三點訴求,第一、要求台電針對現行燃煤使用進行檢討,改用品質較好的生媒,提高發電效率。第二、要求台電減低燃煤的使用量,減少污染的排放。第三、台電針對舊機組進行設備更新,燃煤逐步改為燃氣。台電現場承諾,研議目前部分燃煤機組逐步退役,評估改投資興建污染較小的燃氣機組,並於1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
黃董事長說明,台電已規劃92億元預算,預計在期程內汰換1至4號舊發電機組,但市府將訂定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臺中火力發電廠等大型污染源,從該法案公布日起6個月後,改用高品質低污染生煤為燃料,並於4年內生煤量需減量40%,在興建工程、預計期程等執行面上有時程上的困難,希望提出相關資料報告後再與市府有關單位進一步研議。
建設局長黃玉霖也建議,可藉由1至4號機組汰舊期,同步將燃煤與燃氣機組配置進行調整,他也建議未來可評估將增設燃氣機組設備,增加效能,雙向併行做好污染防治。
另外,會議也針對目前臺中市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設置意見、非路平路段人孔蓋平整度改善及街道變電箱設置問題進行意見交流,盼在分區分段的檢討下,逐步改善臺中成為最宜居的城市。(5/15*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